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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宝丰酒业集团破产15年未了局 巨额债权变现仍未有着落!

编者手记:

从制度上看,豫酒为什么会错失黄金十年?

省政府提出“豫酒振兴”已经有两年了,豫酒形势整体上扬,尤其是仰韶、赊店等企业稳扎稳打,根据地市场做得扎实稳健。不过,整个豫酒军团距离“振兴”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既要看到豫酒品牌的努力,也要寻找豫酒企业的瓶颈。

从近20年豫酒发展来看,几乎全部的豫酒品牌都错过了2002-2012年酒业黄金时代,而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洋河几乎都在这一时期蓬勃发展,成为全国领先的品牌。为什么豫酒品牌会错过?

核心原因,这一阶段,这些品牌几乎都在做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改制!从国有体制改为私营体制。

为什么会持续这么久?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才正式实施,在此之前,即使国有酒厂经营困难,但是,破产无法可依,只好“租赁经营、盘活资产”,私营企业主租赁国有酒厂的品牌、厂房、设备、原酒、工人等,成立新公司对外销售。租赁者不敢也不愿大举投入,都是割韭菜、赚快钱,几乎但是豫酒六朵金花品牌都是如此。

在此之后,破产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租赁者想要成为酒厂和品牌的主人,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工人和政府,甚至县级政府和市级政府,不同时期租赁者之间的利益,如此等等,都不同程度的拉长了企业改制的周期,错失发展良机。

尽管如此,改制期间的遗留问题依然让不少企业至今深陷迷雾。

豫酒品牌改制时间表

(改制即国有酒厂及品牌整体破产拍卖为准)

宋河:2008年10月

杜康:2009年3月

伊川杜康与汝阳杜康合并为洛阳杜康控股

赊店:2009年7月

林和:2012年1月

仰韶:2012年2月

宝丰:2013年2月

张弓:2018年8月

央广网河南分网记者 李凡12月10日报道

从2003年起,河南省宝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酒业集团)宣布破产至今已过去15年之久,这场扑朔迷离的“破产剧”如今仍未结局。

2018年11月,宝丰酒业集团破产还债清算组召开的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现场质疑声再起。15年漫长的破产改制、争议的“拍卖秀”,时任县长的受贿判决书曝出“黑幕”,使宝丰酒业集团的破产清算在寒冬中多了一分迷雾。

破产往事

公开资料显示,始建于1948年的宝丰酒业集团,曾是苏鲁豫皖四省中唯一一家生产清香型白酒的企业,位列中国名酒之林;所生产酿造的清香产品系列,是河南名牌产品,该酒厂亦曾是当地的老牌国企。

老牌名酒宝丰酒在2003年迎来了破产悲剧。公开报道显示,宝丰酒业集团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于2003年8月25日向宝丰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然而,据《南方周末》早前报道,2001年起,前健力宝总裁张海以每年260万元的价格开始租赁经营宝丰酒业集团。一年后,张海用宝丰酒业集团的原班人员、厂地、机器设备、宝丰原酒等组建了新的公司——宝丰酒业。2006年,健力宝集团将其宝丰酒业85%股份转让给河南洁石集团。

工商资料显示,宝丰酒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02年10月15日,河南洁石实业集团建材有限公司股比55%,认缴金额1650万元人民币。

时隔15年,依旧有人对宝丰酒业集团破产一事心存疑惑。媒体曾援引宝丰酒业集团债权人说法报道称,“按照规定,破产的前提是资不抵债。宝丰酒业集团破产改制前最后一个月(2012年9月)的财务报表显示,资产总值3.6548亿元,负债总额3.4693亿元,相抵后尚盈余1855万元。批准其破产,里面显然有问题。”

拍卖风波

2013年,宝丰酒业集团,终于进入了拍卖程序。当年2月7日,原定公开拍卖的当天,却出现了紧急撤拍一幕。此前,欲参与报名竞拍的河南大地集团、莲花酒业及贵州珍酒等企业均因各种条件限制受挫,已被拒之门外。宝丰县当地的莲花酒业不仅报名竞拍未果,还招来了当地官方多部门的压力。

2013年5月23日,拍卖正式举行。当日上午,河南省拍卖行对宝丰酒业集团、宝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宝丰酒业包装印刷公司的破产资产、国有划拨工业用地资产及宝丰酒业集团现有承租人——宝丰酒业的不可分割资产进行整体拍卖。

公开资料显示,当时起拍价格为4.24亿元人民币,在经过14轮的竞价后,宝丰酒业终以4.5亿元的价格赢得竞拍。这样,不仅职工安置费用毫无悬念,债权人也能实现债权,各方“皆大欢喜”。拍得者宝丰酒业宣布,将投资15亿元建设宝丰酒文化产业园区项目,对酿酒技术和酿酒设备全面升级,将宝丰酒打造成真正驰名全国的白酒品牌。

不曾想,拍卖的4.5亿中,“承租人不可分割财产拍卖应得2.8亿元”,宝丰酒业支付了剩下1.69亿元后,宝丰县通过返还土地出让金的形式返还宝丰酒业9000多万元,又冲抵了之前替政府代垫的4000多万元,真正支付的钱仅有3000多万元,根本不够安置职工。

职工安置费与亿元债权仍不够

2018年11月2日上午,宝丰酒业集团迎来了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这距离上次债权人会议已时隔5年。在宝丰县人民法院举行的这场债权人会上,宝丰酒业集团破产还债清算组组长刘中原宣读:“宝丰酒业集团连年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破产还债清算组现场向债权人发放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显示,宝丰酒业集团破产财产总额7083万余元,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金额为2552万余元。依照法规,破产财产按顺序分配。第一顺序应偿付的债权4489万余元,这一应偿付债权为职工工资、医疗、养老等相关安置费用,清偿率仅为56.86%。这也就意味着有近两千万元职工安置费落空。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显示,第二顺序应偿付的债权5649万余元,主要是欠缴的职工其他社会保险和税费,清偿率为0。第三顺序应偿付的普通债权23394万余元,清偿率为0。债权人全部落空。

面对“为何当年拍出4.5亿元,而可供分配的财产却仅有2000多万元 ”等诸多问题,破产组组长刘中原始终均未作出合理解答。

原县长判决书曝“黑幕”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时任宝丰县政府县长刘书峰的判决书——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豫刑终459号]显示,原审认定事实其中证据:2009年12月份至2011年4月份,被告人刘书锋利用担任宝丰县人民政府县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王某所送的玉石手镯(价值1万元)一只、玉石吊坠(价值0.5万元)一个、牛角杯(价值800元)一个、仿制书画作品三幅(共价值2400元)、仿制书法作品一幅(价值200元),为洁石集团及宝丰酒厂的破产、重组等提供帮助。

上述判决书显示:刘书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五十万;与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五十万。

今年11月20日,宝丰县法院又召开了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公布的破产清算工作报告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与上一次无异。

在连续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后,11月30日,债权人收到宝丰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中称《河南省宝丰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仍未通过,法院认为该分配方案有关数额清楚准确,符合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法院予以认可。

尽管债权人提出多次异议,但是宝丰酒业集团的破产拍卖、财产分配前途仍未可知,最终的结果让人在争议中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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