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散发印刷品,涉事单位被处罚
原标题:随意散发印刷品,涉事单位被处罚
日前,太仓市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接到多家物业举报称小区内有外来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存在乱涂乱写、随意散发印刷品的情况。接到举报后,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立即对乱涂乱写的当事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对随意散发印刷品的涉事单位进行了约谈。然而,没过多久,执法人员又发现该单位依旧在万达广场散发印刷品,于是,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单位的违法行为按程序作出了处罚。
乱涂乱写会对市容环境造成影响,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刻画、张贴、涂写。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规定,有上述行为的责令限期清除,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处罚。随意散发印刷品会干扰市民正常通行,存在一定交通安全隐患,且会破坏市容市貌,增加环卫工人的工作强度。根据《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不得散(派)发印刷品。根据《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整改后逾期未改正的,将对个人处以五十元至二百元的处罚;对单位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的处罚,并没收散(派)发的剩余印刷品。
对此,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商家,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勿乱刻画、涂写;乱张贴、散发印刷品。下一步,娄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坚决遏制乱刻画、涂写;乱张贴、散发印刷品等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为市民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市容环境。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毕荣
校对 徐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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