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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 刷 合 同 |识法堂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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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印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印刷复制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印刷品名称、数量及交货日期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计划单价

金额

用料

交货期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印刷内容

1. 印刷所用图片、标志与文字素材等由甲方提供,甲方保证提供的素材等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也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2. 因印刷内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印刷质量要求

1. 乙方应按双方签字确认的样稿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印刷文本须明晰,不得多字少字、前后颠倒、上下颠倒、字行歪斜及行间疏密不等,不得颠倒或有缺页。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印刷质量应符合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有关质量标准。

2.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印刷。因甲方原因改版时,双方需另签改版费补充合同,甲方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印刷品原稿、样稿的交付与确认

1.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印刷品原稿交付乙方。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最多不超过次的样稿确认。在乙方提供样稿时,甲方应于日内完成样稿校对确认工作。

第五条 印刷品交付与验收

1. 交付时间: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期限交付印刷成品。

2. 乙方应将印制成品交甲方指定地点并进行验收,运输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3. 验收标准及方法:

第六条 原稿及印刷品的保存

乙方对甲方交付的原稿(或电子文档)、承印件校样、印版、底片、半成品、成品及印刷品的样本应当妥善保管,并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完成工作后,乙方应当将原稿及相关文本归还甲方,不得私自留存。

第七条 印刷费

1. 本合同项下的印刷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2. 付款方式为以下第种:

(1)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预付全款。

(2)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预付全款的50%,余款在乙方交货时结清。

3. 如因印刷页数增减,其总价应按实际页数核算,追加或追减印刷费总额。但追减的金额,以不超过印刷费总额的%为限。

第八条 保密条款

1. 乙方对甲方所委托的印刷内容,应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

2. 本合同涉及的印刷文本,其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

3.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交付的印刷品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印刷费;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重新印刷,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2) 乙方盗印出版制品,销售、加印、接受第三人委托加印受委托印刷的制品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3) 乙方留存印刷品、样品,不销毁印刷残次品的,应停止侵权,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4) 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印刷品,每逾期1日,应按印刷费总额的千分之支付甲方违约金。

2.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不能按期交付原稿或者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校对样稿等造成乙方延期的,除交付工作成果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2) 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时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印刷费的,每逾期1日,应按印刷费总额的千分之支付乙方违约金。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份。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及补充约定中未涉及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定作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乙方(承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子邮箱: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编辑:识法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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